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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20年第7期)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北屯市德来聚商行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北屯市德来聚商行按规定抽取了芹菜2.5kg(2020年6月5日购进),2020年7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SC20661000830201062)表明:敌敌畏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7月6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屯市德来聚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芹菜。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芹菜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芹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芹菜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北屯市德来聚商行不予处罚。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